牡丹江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牡丹江师范学院作为黑龙江省属本科院校,始终将奖学金制度作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其评定体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围绕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三大核心维度展开,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学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个类别,覆盖范围广且层级清晰。评定过程中,学业成绩通常占比最高(普遍不低于70%),同时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志愿服务等表现,部分专项奖学金还对特定领域(如科研竞赛、文体特长)设独立评审通道。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参评资格、申诉流程和动态调整机制,例如要求参评者无挂科记录且德育考评达优良等级。近年来,学校还通过数字化系统提升评定透明度,确保每一环节可追溯。总体而言,该细则既遵循国家政策框架,又结合本校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奖学金类别与设立宗旨
牡丹江师范学院奖学金体系按资金来源和评选标准划分为以下主要类型:
- 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前者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后者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成绩优异者。
- 校级奖项: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奖学金,覆盖约20%在校生,按学年评定。
- 专项奖学金:如"师范生卓越奖""科技创新奖"等,由企业或校友捐赠设立,金额和评选条件因项目而异。
所有奖项均以激励学业进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边疆地区学生和特殊贡献者。
二、参评基本资格条件
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硬性要求方可进入评审流程: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学籍状态正常的全日制在校生
- 参评学年内无违纪处分记录且德育考评位列班级前40%
- 所有必修课程成绩≥70分,且专业核心课平均分不低于80分
- 体质测试达标(免测学生需提供有效医疗证明)
- 未拖欠学费或已办理正式缓缴手续
特别说明: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满一学期后可参与现专业评定,休学复学者需复学满一年后方具资格。
三、评定指标体系与权重分配
采用百分制量化评估,具体构成如下:
- 学业成绩(70%-75%):以教务处认定的加权平均分为准,含必修课、限选课成绩
- 综合素质(15%-20%):
- 学术创新:发表论文、专利授权、学科竞赛获奖等
-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时长、社会调研成果、公益活动参与度
- 民主评议(5%-10%):班级评议小组从思想品德、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打分
国家级奖项要求总分≥90分且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专业前10%,校级一等奖需≥85分且排名前15%。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完整评审周期约45天,关键节点包括:
- 9月上旬:学院发布通知,组织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支撑材料
- 9月中下旬:辅导员初审资格,各班成立5-7人评议小组进行初评
- 10月初:院系评审委员会复核材料并公示3个工作日
- 10月中旬: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终审答辩(仅限国家奖学金)
- 11月底前:财务处完成奖金发放
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学生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书面申诉。
五、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针对常见特殊情况作如下规定:
- 交流生:境外交流期间成绩按转换后的学分绩点参与评定
- 缓考学生:暂缓参评,待补考成绩公布后纳入下年度评审
- 集体项目获奖:团队成员按贡献度分配加分值,主持人可获额外权重
- 兼得限制: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成绩波动的学生,经校长办公会特批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动态调整与监督管理
学校每两年修订一次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包括:
- 教育部最新资助政策文件要求
- 在校生问卷调查反馈的合理化建议
- 奖学金使用效益评估报告数据
建立三级监督机制:班级公示无记名投票结果、院系公开评审细则解释、学校审计处抽查资金发放记录。对弄虚作假者,除追回奖金外还将计入诚信档案。
七、配套支撑措施
为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学校配套以下措施:
- 数字化平台:上线奖学金申报系统,自动关联教务系统成绩数据
- 导师指导制度:为潜力学生配备导师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
- 榜样宣讲会:组织获奖者开展经验分享,强化示范效应
- 隐形资助: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公开评审条件者提供餐补等间接帮扶
各院系需将奖学金政策解读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确保政策覆盖无死角。
八、评定标准差异化案例
不同专业结合学科特点微调评定标准:
- 师范类专业:增加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分值,教育实习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 艺术类专业:省部级以上展演可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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